原標題: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規定史上最嚴懲罰措施 處罰無上限震懾排污企業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林維):北京市通過《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為防治PM2.5進一步提供了法律保障。這個條例不僅要控制污染排放的總量,還要對違法行為進行從嚴處罰,罰無上限,因此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懲罰措施。
  22日通過的《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核心內容是“總量控制”,即確定了削減存量與控制增量相結合的“雙控制度”,明確了對機動車數量和燃煤總量進行控制。《條例》還從各個方面闡述了總量控制的目標:例如對工業污染,條例規定,以後企業要實行最嚴格排污權分配,通過排污許可證方式,下達逐年減少的排污權指標。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柴發合表示,針對嚴峻的大氣污染問題,《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將是又一劑猛藥。
  “不管是對北京市來說,還是對全國來說,都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事情。《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在多個方面都有很好的創新,並且是特別針對現在嚴重的大氣污染問題,從法律層面上提出瞭解決途徑和措施。”
  針對社會關註的一些環保熱點內容,《條例》進行了具體規定。比如,禁止在城鎮地區的公共場所露天燒烤;倡導停車三分鐘須熄火;重污染天學校停上體育課;外埠車輛進京應經過排氣污染檢測等等。此外,這個條例還對污染物進行了細化,增加了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等內容,甚至專章設置了“防治揚塵污染”,要求工地必須在易揚塵場所安裝攝像頭。
  揚塵污染之所以被提上議程,與北京市高速發展的房地產、市政項目分不開。隨著高樓的興起和地鐵的修通,工地產生的揚塵成為PM2.5的罪魁禍首之一。目前,北京已經有一些工地利用環保工藝減少揚塵排放,正在建設的地鐵昌平線項目就是很好的例子。中鐵建14局地鐵昌平線項目經理趙光泉介紹說:“小型的集成設備在這裡能控制90%以上的粉塵,剩下的粉塵在向上飄的過程當中,在豎井上還有兩道吸塵的裝置再進行處理。”
  另一個備受關註的亮點,是《條例》大大加強了對污染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環保法專家王燦發參與了《條例》的起草和修訂工作,他用“史上最嚴的懲罰措施”來形容《條例》的“加倍處罰”和“罰無上限”原則。
  “加倍處罰主要是規定了一條,受到罰款等行政處罰兩次以上,做出處罰決定的部門可以對其在上一次罰款金額的基礎上加一倍進行處罰。此前有一稿草案規定了加倍處罰金額最高不得超過100萬元,如果規定了上限就沒有任何意義了。所以去掉這個是為了對(排污企業)的多次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然而,這麼多細則能否貫徹實施引發討論,這涉及體制協調未跟上、執法部門任務轉變等難題。對此,王燦發建議,全民參與才是環境保護的終極手段。
  “所以我們在這次的《條例》中就規定了要鼓勵公眾對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因為公眾是在城市的每一個角落,如果讓廣大公眾都起來都進行舉報,這樣執法部門就可以及時去執法,這對違法者也是一個壓力。”
  王燦發還表示,本次《條例》也有一些遺憾,例如沒有納入“按日罰款條例”。與《條例》規定的“加倍處罰”相比,“按日處罰”措施對違法行為的認定更準確,對違法企業的震懾力更強。
  “在國外好多採取了按日處罰,就是你違法了一天也算違法行為,就要按一次性進行處罰。違法的時間越長,罰的就越重。例如美國一家公司知道特氟龍這種物質對人體有害還使用,那就每天都罰兩萬五千美元,一直罰到3.1億美元,這樣對企業就有非常大的威懾力。我國一些地方立法當中,比如在重慶、深圳的地方環保立法當中都有這種按日計罰。但是我們北京市這次沒有納入也是一個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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