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5日電 審計署網站今日公佈的國資委201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顯示,2013年,國資委本級19個出國團組由中央企業等其他單位承擔費用434.02萬元,其中17個培訓團組超標準列支出國費152.37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審計署對國資委201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委本級和所屬中國質量協會、中國製冷學會,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國資委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委本級和46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覆國資委2013年度部門財政撥款預算支出為249 743.08萬元;國資委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財政撥款支出179 054.34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70 688.74萬元。
  本次審計國資委本級及所屬單位2013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共計62 309.45萬元,占部門財政撥款支出總額的24.95%。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2680.52萬元,全部為當年問題;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668.52萬元。
  審計結果表明,國資委本級和本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3年預算執行基本遵守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基本符合會計法等相關法律和財務制度的規定。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3年,委本級19個出國團組由中央企業等其他單位承擔費用434.02萬元,其中17個培訓團組超標準列支出國費152.37萬元;30個所屬單位無預算或超預算列支出國費766.30萬元。
  2.2013年,委本級公車運行費超預算支出26.50萬元;57個所屬單位無預算或超預算列支公車運行費545.9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23.14萬元;所屬中國石油和化工勘察設計協會等2個單位無預算列支車輛購置費46.94萬元。
  3.2013年,43個所屬單位無預算或超預算列支公務接待費637.0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3.35萬元。
  4.2013年,國資委未按規定將三類會議計劃向國管局履行報備程序;2個會議由企業和地方國資委承擔會議費7.64萬元;9個會議超標準列支會議費39.04萬元;2個會議會期超規定,多列支會議費6.47萬元;4個會議未在定點飯店召開,涉及金額33.60萬元;18個會議人數超出標準共計2574人;在京外召開會議18個,涉及金額137.10萬元。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3年,所屬紡織離退休幹部局和冶金離退休幹部局決算編報不准確,未將交通費68.52萬元列入“基本支出—其他交通費”。
  2.2010年至2012年,所屬中國製冷學會未將展會收入600萬元納入本單位法定賬簿核算。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因公出國(境)費管理存在的問題,要求加強預算管理,嚴格控制支出標準,退還由其他單位承擔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對公車運行及購置費、公務接待費管理存在的問題,要求加強預算管理,嚴格控制經費支出;對會議管理及會議費支出存在的問題,要求嚴格執行會議費管理的相關規定,退還由企業和地方承擔的會議費支出;對決算報表編報不准確、會計核算不真實的問題,要求調整決算報表,據實進行會計核算。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國資委應嚴格預算執行,加強“三公”經費和會議費管理,加強所屬單位會計核算工作,進一步提高會計信息的準確性。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國資委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並糾正了部分自查出的問題。對審計發現的所屬單位決算報表編報不准確的問題,國資委已責成相關單位進行了整改,調整了決算和相關賬目。具體整改結果由國資委向社會公告。  (原標題:審計署:國資委19個出國團組由央企承擔費用43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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